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06年第69号公告要求,决定以竞卖形式投放部分国家储备糖(以下简称国储糖)。现将竞卖具体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竞卖的组织管理
(一)竞卖管理工作由商务部负责。
(二)竞卖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华商储备商品管理中心(以下简称华商中心)承担。
(三)竞卖通过华商中心电子网络系统公开进行。
二、竞卖的数量、时间和地点
(一)竞卖总量为8万吨。竞卖时间为2006年10月13日9点-17点。如有特殊情况需更改时间或停止竞卖,另行通知。
(二)竞卖地点为北京华储食糖交易市场。
三、竞卖品种和底价
本次国储糖竞卖品种为原糖,底价为3400元/吨(仓库提货价)。
四、竞卖成交后的加工要求
本次原糖竞卖的成交方必须将竞买到的原糖,于2006年11月15前全部加工为达到国家标准的成品糖。
五、竞卖交易方式
(一)竞卖交易按国储糖竞卖交易规则执行。原糖竞卖数量为每份5000吨,各库点剩余数量不足10000吨的,视同一份竞卖。价款按实际数量和竞卖单价结算。
(二)竞卖交易会员须确认身份。具有北京华储食糖交易市场资格的会员,如参加本期竞卖,请于2006年10月12日12时前报名,经华商中心确认,报商务部备案。会员身份确认后,需要配备相关设备、软件和具备上网条件,方可参加竞买。
竞卖有关注意事项请在网址www.scyxs.mofcom.gov.cn查询。
特此公告。
商 务 部
二○○六年十月十一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