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业部停止受理农药增效剂八氯二丙醚登记
近日,农业部下发关于《加强对含有八氯二丙醚农药产品的管理》的通知,停止受理和批准含有八氯二丙醚的农药产品登记。从明年3月1日起,撤销已经批准的所有含有八氯二丙醚的农药产品登记。从2008年1月1日起,不得销售含有八氯二丙醚的农药产品。
据有关专家介绍,八氯二丙醚是一种农药增效剂,经实验测定对拟除虫菊酯类、有机磷、氨基甲酸酯及有机氯类杀虫剂均有不同程度的增效作用,尤其是对抗性害虫,主要添加于卫生杀虫剂中。国内在食品和农药产品中均未制定有该化合物的标准,近几年在国内出口的茶叶中已检测到该化合物,而且有逐年上升的趋势。业内专家一致认为,农药增效剂八氯二丙醚(Octachlorodipropyl ether,S2或S421)在生产、使用过程中对人畜安全具有较大风险和危害。农业部根据《农药管理条例》有关规定,决定进一步加强对含有八氯二丙醚农药产品的管理。自2008年1月1日起,对已批准登记的农药产品,如果发现含有八氯二丙醚成分,农业部将根据《农药管理条例》的有关规定撤销其农药登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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