花生是山东日照出口量最大的食品农产品,年出口量达12万吨,其中出口欧盟2.5万吨,今年上半年,日照花生出口1.2万吨。结合“质量和安全年”活动,日照检验检疫局采取四项措施,加大出口花生检验监管力度,提升输欧盟花生质量。
一是以《输欧盟花生及其制品黄曲霉毒素控制体系运行规范》为抓手,落实规范严抓工作质量。该局组织检验检疫人员和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对“规范”进行集中学习,对学习效果采用书面、问答、现场操作等形式的考试验证,从而为确保工作质量提供了人才和技术保障。在执行过程中,对“规范”中的要求逐一落实,杜绝省略、简化或变通工作程序;对“规范”的实施效果每季度进行一次有组织的监督检查,从而保证了“规范”有效运行,将质量风险控制到了最低限度。
二是以“出口花生检验检疫作业指导书”为管理手段,向加强内部管理要工作质量。制定“出口花生检验检疫作业指导书”,对工作责任、业务流程、参照标准依据、问题处理等一一落实,从而提高了工作效率、明确了“问责制”,为确保工作质量提供了制度保障。
三是以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、增强国外预警敏感性为落脚点,加强企业质量管理。通过组织编写“出口花生检验检疫资料汇编”和对企业人员的培训活动,将输欧盟花生企业管理模式统一到一个标准。要求12家输欧盟花生加工企业全部通过HACCP认证、全部具有符合要求的自检自控能力。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学习“出口花生国外预警问题处理意见”,增强了企业负责人对出口花生质量的重视,使企业主动采取措施提高产品质量、规避国外预警事件的发生。
四是将企业诚信意识列为监管重点,向企业守法经营要质量。制定出口花生企业“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”及其“信用等级评价表”,实行批批检验和抽查监督装运制度,进一步保障了出口产品质量。